这样需要赔钱嘛?急等大家的帮忙,谢谢
我有个朋友在学校上班,主要从事开票,有一个专门收款人.有一次,学生说来交费,没有开任何票据,也没有给学生任何凭证,只是在张纸上登记"哪个班,哪个学生.多少钱."这个纸上是开票人登记的.也没有落款,什么都没有.能证明学生已经交费了吗?
现在学校财务查帐的时候发现了这张纸,一查没有票据,觉得这个学生的交费情况可疑,就找来学生问,结果学生失口否认自己没有交钱,一口咬定自己交钱了。更可气的事那个收款人现已离职,事情发生时,把她找回来问话,她一口咬定说没有见到这笔钱.但是才帐务上并没有显示有这笔帐,我的那个朋友因为事情发生是去年的事情了,记得不是很清楚当时的情况,现在学校就要我这个朋友也就开票人赔偿这比学费。
我那个朋友现在很冤屈,最主要的是他没有贪污这笔钱。如果答应赔偿这比钱不就是说自己拿了钱了嘛?学校这样做太令人气愤了!哪位好心人能为我这个朋友申冤呀.
[ 本帖最后由 书虫 于 2008-4-9 18:28 编辑 ]